省总干校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1〕7号)和省总《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工党〔2011〕4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全体工作人员。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校领导的考核在省总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1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考核要坚持标准,严格确定优秀等次。按省人社厅和省总核定的比例,确定我校参加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数额。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年度总结。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写出述职报告,其他教职工写出个人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向校领导班子和全校职工述职,其他工作人员在本学习组进行总结。
3、民主测评。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测评。
4、综合评价。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个人总结和评议的基础上由部门领导写出评价意见,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5、确定的考核等次公开,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党委书记吴新锋同志担任,成员有程复俊、温吉胜、王顺昌、仝建华、董郑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顺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和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1年度考核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12月底结束。参加考核人员请将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
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