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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发表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1-05 11:11 点击数:

20162020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打造“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会干部队伍,根据党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突出抓好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为全面履行工会职能、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建功立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党性原则,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勇于直面问题、勇于责任担当、勇于自我革新,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服务党的工运事业发展、服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坚持服务大局,突出主业主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聚焦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课,加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注重专业化能力培养,打开眼界、打开思路、打开胸襟。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协调发展。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工作,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从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授课教师和工会干部的职责,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过硬的队伍,推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目标任务。

以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和知识更新,广大工会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推进改革创新,阵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课程建设、作风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网络培训广泛运用,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体系和机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20162020年将全国专兼职工会干部轮训一遍的目标,确保各级工会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网络培训学时数(见附件)。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围绕政治性这一灵魂加强学习培训。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不断深化对讲话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把握,领悟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着重掌握讲话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真正在深层次上提高政治政策水平和思想理论水平。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工运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维护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先进性这一着力点加强学习培训。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提高工会干部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组织广大工会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新的发展理念推动新的发展实践。进一步强化工会专业化能力培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工会十六大等会议精神,学习工会组建、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财务经审、资产监管、产业工会工作等工会业务知识,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等,加强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

(三)立足群众性这一根本特点加强学习培训。

加强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坚持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坚持把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懂得职工群众的语言和习惯,熟悉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心声。着力强化服务意识,下沉一线,了解实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在抓好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的同时,还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帮助工会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提高层次,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对象及措施

(一)县级以上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1.省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全总每年就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举办12期省级工会主席专题研讨班,各省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每年举办1期新任省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

2.地市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全总每年举办2期地市级工会主席培训班,对200名左右地市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示范培训。各省级工会每年安排1/5以上的地市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

3.县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全总每年举办4期县级工会主席轮训班,培训600名左右县级工会主要负责人省级工会和地市级工会根据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安排1/5以上县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

4.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举办的业务工作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可调训各省级工会和部分地市级、县级工会分管领导同志参加培训。

5.县级以上工会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完成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调训任务。在此基础上,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

(二)县级以上工会机关干部。

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领悟力、引导力、执行力、协调力为重点,按照提高工会干部做职工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把工会领导机关打造成学习型、高效型、和谐型机关和真正的“职工之家”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1.地市级以上工会根据重点工作需要,对下级工会机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和部分业务骨干开展示范培训。

2.县级以上工会通过选派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组织调训,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举办脱产培训班、学习讲座,以及开展网络培训等形式,对本机关工会干部开展全员培训。

3.县级以上工会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协同抓好机关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

4.县级以上工会要将机关干部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基层工会干部。

以增强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按照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以及把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1.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举办的业务工作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培训对象可延伸至部分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

2.全总每年组织开展“送教到基层专题培训”25次左右,培训基层工会干部3500人左右。

3.各省级工会组织部门要制定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方案并搞好示范培训。

4.地市级和县级工会组织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

5.县级以上工会和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送教到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延伸倾斜;积极利用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全覆盖。

(四)工会专业人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着眼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专业扎实、结构合理的工会专业人才队伍,围绕工会组建、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财务经审、资产监管、产业工会工作、工会企事业管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1.全总根据工会重点工作需要和工会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每年至少举办2期工会专业人才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2.省级工会结合实际,依托省级工会干部院校或委托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普通高等院校,每年至少举办1期工会专业人才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3.地市级以下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会专业知识培训。

4.各级工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开展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鼓励支持工会干部获取相关证书。

5.加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科建设,做好推荐工会系统干部报考相关专业学习工作,充分发挥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作用。鼓励各级工会与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工会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6.各级工会要鼓励工会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坚持业余时间在职自学,或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所在单位应在学习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级工会要突出抓好新任工会主席教育培训,重视抓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系统兼职、挂职干部以及中青年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东部地区要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宏观管理体制建设,健全完善在全总党组、书记处统一领导下,全总和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以及基层工会分级管理的教育培训体制。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大问题。各级工会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全总组织部重点履行好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省级以下工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制定、部署和落实。同时,筹备建立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审定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并指导各级工会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作为确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育培训机构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指引,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把工会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工会干部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将教育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阵地建设。

坚持功能定位,把握原则方向,加强管理,突出主业,规范工会干部院校和其他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提高专业化办学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效益,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和省级工会干部院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十三五”期间,全总将对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进,进一步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和实力。加强工会干部院校交流合作,举办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特色班,推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和共享。打造一批工会干部党性教育、工运史教育和工会改革创新现场教学基地,发挥其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坚持开门、开放培训理念,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普通高校的交流和合作,积极拓展教育培训平台,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提升师资素质。

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积极争取党政支持,畅通工会干部院校教师选聘、职称评定等渠道,更多吸引留住人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专职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专职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充实、优化专职教师队伍。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和实践锻炼制度,通过举办工会干部院校骨干师资培训班等形式,推进实现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安排专职教师参与工会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和挂职锻炼,不断改善专职教师知识结构,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优秀基层工会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作用。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鼓励和支持工会领导干部为工会干部授课,确保每年工会领导干部授课总课时占各级工会主体培训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实现“干部教、教干部”。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教学理论研究,推进教学教法改革,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教师严守讲坛纪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立完善学科完备、结构优化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积极推荐优秀师资入选中央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四)优化教材课程。

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建立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务实管用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在全总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监督下,发挥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工会干部院校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基本教材、必读教材、选读教材、特色教材、补充教材相结合的全国工会干部培训教材体系。全总负责组织编写有关基本教材、必读教材、选读教材,并遴选推荐特色教材、补充教材,供各级工会使用。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工会干部院校负责编写体现本地区本产业本院校特点的特色教材。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还要探索编写适用于工会干部使用的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简明教材,作为补充教材。全总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精品课程推荐遴选工作,推动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院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开发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理论、中国工运史、劳动关系理论、劳动法律法规、工会工作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精品课程,并向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推动工会工作理论政策课程进党校、行政学院和有关干部院校。

(五)创新内容方式。

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会干部素质能力模型,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逐步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工会干部培训大纲,探索改进培训班次设置,为工会干部提供差别化培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加大案例教学比重,省级以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的比例应不低于30%。建立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机制,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将工会干部纳入同级党政干部培训范围,把工会重点培训班列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培训计划。

(六)发挥网络优势。

适应大规模培训工会干部要求,积极推进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升级改造工作,优化培训功能,丰富教学资源,提供便捷服务。运用好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鼓励支持省级以下工会采取在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上建立子站等方式,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站、网页,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网络培训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网络培训资源的统筹整合,促进工会系统网络培训资源共享和技术进步,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水平。

(七)加大经费投入。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将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和工会干部院校日常运转经费,列入工会年度预算,足额保障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需要,并做到培训经费逐年有所增加。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费跟着培训项目走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全总将加大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和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经费投入,并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支持。省级以下工会也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为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培训经费部分或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八)不断改进作风。

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各方面,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严格学员选调制度和培训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注重质量、勤俭办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各省级工会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全总组织部备案。全总将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

附件:工会干部培训量化指标

附件

工会干部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

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

于(%

人均年脱产

培训学时数

不低于

每人每年

网络培训

学时数不低于

工会机关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30

50

110

50

工会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

25

40

90

80

基层工会

干部

25

40

40

注:1.根据中组部《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表。

2.干部专题研修、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3.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专题研修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5.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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